关于公开招聘市、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08年11月13日 | 来源: 克拉玛依招聘网 | 关键字: 新疆克拉玛依人才网 克拉玛依招聘 克拉玛依人才 | 查看: 758次 | 字号: [] [] []
 

为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克拉玛依市常驻户口(非本市生源须2006年12月31日前落户)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具有城镇户口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配偶和驻市部队随军家属。不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本市职工子女、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配偶和驻市部队随军家属可放宽为国家承认学历),所学专业对口。本市职工子女少数民族报考人员专业不对口的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近专业岗位。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大专以上毕业生1年预科可放宽到29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2年预科的可放宽到3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劳务用工岗位上工作的本市职工子女、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配偶和驻市部队随军家属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计划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计划招聘共计170人,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招聘少数民族人数,根据实际招聘人数,单独按其人口自然比例确定。
具体招聘职位表如下:(附件)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用汉、维两种文字命题。面试为汉文命题、汉文答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8年9月20日。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加分:专业对口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9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白碱滩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9月21日。
笔试成绩公布地点: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白碱滩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9月25日开始。按实际招聘人数的1:2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工作进取精神、举止仪表等。
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2008年9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
面试通知书发放地点: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白碱滩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和有关费用
此次报名按户籍片区同时进行,现场报名设置三个地点,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地选择报名地点,也可选择离自己居住地、工作地较近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1、白碱滩区(含乌尔禾区)户籍报考人员。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1日—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
报名地点:白碱滩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990-6828583。
2、独山子区户籍报考人员。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1日—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
报名地点: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992-3687807。
3、克拉玛依区户籍报考人员。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1日—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
报名地点: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电话:0990-623677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随军家属、职工配偶需携带随军审批表、结婚证和市属单位证明)。
报名费用: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40元,共计55元。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可以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五、体检
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考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31772。
八、其他
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市人事局政策咨询电话:0990-6233207。

市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九日

截止日期:
2008-10-4
公告类型:
公开招聘
附件:
08公告(干部).doc